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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中国竞彩网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限额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名。
3.优秀教学团队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二、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相关经费由省财政资助50%,学校统筹配套50%,学校配套部分具体额度和拨付进度根据培养对象中期和结项考核情况确定。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学校统筹配套经费根据培养对象立项后中期前时间内完成的成果情况,学校组织进行中期考核,并根据中期考核结果确定配套经费额度。
三、培养周期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周期为3年,实行省校两级共同培养。
四、选拔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近年来,师德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无师德失范行为处理记录。
2.每个申报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申报。
3.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团队的不得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不得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4.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得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5.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得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不鼓励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但可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
6.在聘期内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具体要求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三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三)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具体要求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四)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申报具体要求
1.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四、选拔程序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部署要求实施,面向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坚持专业归口原则进行申报,选拔推荐流程按照教师个人申报、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校内公示进行。
本年度实行不限额排序推荐方式,各二级教学单位符合选拔条件的培养对象均可报送学校,排序以各二级教学单位报送的《2025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为准。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包括: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1、2、3,均一式三份,骑马钉装订)、汇总表(附件4,一份)、《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师德与学术诚信审查表》(附件5,一份)、证明材料(一份),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申报材料中教学情况、科研情况、论文及获奖等内容的准确性。
2.证明材料排列顺序如下,同一成果内容请按照代表性或重要性进行排序。证明材料按提供的目录模板(附件7)归类整理,与培养对象推荐表分开装订成册。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职称证书。
(4)近五年(2020年以来)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主要包括本人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团队奖、教学质量奖、教学竞赛奖、其他奖励以及课程、教材、专业、实训基地等建设成果;本人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情况等。
(5)近五年(2020年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承担已结项或在研的教学改革项目、科研项目、专利项目证明材料。
(6)近五年(2020年以来)本人完成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提供封面、目录、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复印件或论著、教材中能够反映本人主要学术思想简介、创新成果简介。优秀教学团队此部分仅需提供团队带头人的成果即可。
3.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为便于考核,预期成果必须可量化,申报人员填写培养对象推荐表时,原则上应参照我校培养对象预期成果要求(附件6)填写,本人也可提出其他成果目标,但成果要求应高于学校标准,预期成果不得为申报前已取得的成果。
4.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对申报人材料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后,由各二级教学单位于2025年2月24日16: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档)报送至人事处(弘毅楼313),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86115017,邮箱:njjyrsc@njitt.edu.cn。
附件:申报材料包.rar
人事处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