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支取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公积金查询电话95533
在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双方的合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的购房支出且支取
后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元。房屋使用功能为住宅
1.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黄色封面)和首付款发票。以登记备案时间为准。
二手房或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现售合同。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
公有住房:房屋所有证,全额购房专用收据,公有住房买卖契约,以所有权证时间为准。
2 本人身份证,如代取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 支取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二联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
4购房人只有一人,若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
5.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其中一人已提取过公积金,其他购房人提取时:若与已提取人为夫妻关系请提供结婚证;若与已提取人为父母子女关系请提供户口本或家庭关系证明
特别说明: 1.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支取公积金。
2.结婚证上姓名或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不一致的,请提供户口本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复印第1、2和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