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支取(每月1-15日)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特别提示:由于转账需要请于4:30之前来办理)
1 支取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二联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支取额应小于贷款余额,且支取后余额不得少于1元
2 贷款证明原件(贷款银行出具并加盖业务章)
3 贷款合同原件(非抵押合同)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代取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贷款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若结婚证上身份证号、姓名和实际不相符还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证明)
公积金只可还住房贷款,且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
每年只可办理一次(每年为1-12月为一个周期)
公积金查询电话:9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