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新生户口迁移规范要求
按照公安部三十项方便群众的便民措施,学生入学时可以不迁移户口,毕业时凭学校发给学生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户口从原址直接迁入到工作单位。如需迁移户口的同学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时,《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要与报考大学的姓名一致,应核对迁移证上的各项内容,逐一检查,如发现疑问、误差时应及时在原迁出地派出所更正,迁入到校后不办理一切更名、更正手续。南京市户口的学生一律不作迁移(含高淳、溧水两郊县),学生在校期间的户口关系不能迁动。迁移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以交至中国竞彩网保卫处的时间为准),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各同学及各系应配合保卫处做到以下几点:
1、本人需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填写两个社会关系、身高和身份证有效期限(见身份证反面),一者为父亲或母亲,另一者填舅、叔、伯、姨、姑等;均填写他们的姓名、与本人关系、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请各系检查学生是否填写合格,之后再交至保卫处。
填写格式如下(样表):
社会关系 | 姓 名 | 称 谓 | 工作单位 或 家庭住址 |
直系亲属 | ⅹⅹ | 父亲 | 南通市交通工程公司三处 |
旁系亲属 | ⅹⅹ | 大姨 | 镇江市丹阳市河阳镇王村15组 |
身份证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身高 | 厘米 |
| | | | | |
2、请各班级填写“2012级学生户口迁移名单一览表”(点击下载),由各班辅导员检查各班级所填写的名单与实际迁移学生人数是否相等、学生自然情况是否属实等问题,若无异议,请签名并同《户口迁移证》一起交至院保卫处户籍室(弘毅楼105室)。 3、根据派出所要求,凡迁户口的同学需缴纳户口迁移证工本费、落户费合计5元/人;每人需交一张一寸彩色照片,照片背后请写上姓名、班级。
4、请各系在10月15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户口迁移证》(按班级、学号顺序排列)、2012级学生户口迁移名单一览表、落户费、照片交至院保卫处。
5、如有转系或转专业的同学,请及时告诉保卫处以便办理毕业时的户籍迁移。
本通知中若有不详之处,请致电询问:86115886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